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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宿州一物业公司因业主不缴纳物业费而擅自撤离,被罚10万!

    信息发布者:gdmmhw
    2018-03-07 15:30:55    回复:0    点赞:0

    泗县春港花苑小区的翰林物业公司因为业主们拒绝缴纳物业费,导致该物业公司无法继续维持运营,日前,在没有向主管部门申报的情况下擅自撤出春港花苑小区。为此,泗县房管局对该物业公司开出了10万元的罚单!

    图片

    安徽省泗县翰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:

    经查,你(单位)存在未办理交接手续,擅自撤离泗县春港小区、停止物业服务的行为,违反了《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第63条的规定,现依据《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第97条的规定,本机关拟对你(单位)作出罚款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。

    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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